News 實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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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的契機 陳孚竹專利代理人撰
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的契機 萬國商標專利事務所陳孚竹專利代理人撰
生技醫藥產業因其特殊性,在專利制度中不難發現一些特別規定,其中「生物材料寄存」即為一例。臺灣由於非布達佩斯條約成員,因此在專利申請上經常造成諸多不便,但今年元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專利法中,關於「生物材料寄存」雖於實務運作上暫與現行無異,但已為此長期以來的窘境開啟一扇明窗。
其次,不同於專利生命週期相對短暫的電子產業,生技醫藥專利在其有限的20年保護期間外,另有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此可由生技醫藥產業鮮少運用美國ITC管道尋求迅速解決專利紛爭更見其差異性。
此外,在美國FDA規定第一個依「Paragraph IV」條款申請上市並成功推翻原開發藥廠專利有效性的學名藥廠將可享有一百八十天市場獨家銷售權的誘因下,使得專利紛爭對生技醫藥專利而言幾乎成為無可避免的歷程,因此生技醫藥若無不同的專利思維和佈局,恐將難以因應!
個人化醫療將是未來的趨勢,而誰能掌握人種的特異性,勢必在未來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小而美」的創新研發能力已漸被業界所肯認,台灣相關產業若能延續數千年傳統經驗醫學的傳承,輔以科學醫療的堅實基礎,對西方已捉襟見肘的多因性病症,或許能提供一帖良方,而專利也將會是與西方世界溝通與競爭的一大利器。
萬國專利事務所-提升專利品質走出產業新藍海-俞伯璋律師/法律顧問